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网上一个当众砍狗的新闻(上午11:26):
10月10日下午,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翠竹路附近,一只哈士奇被一男子当街砍伤身亡。10月11日上午,@现代快报 记者电话联系了当地西河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此事还在处理中。
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事情发生在10日下午3点多,一家商铺店主突然持刀砍向路边一只哈士奇,导致哈士奇脊柱受伤现场血流不止。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并将哈士奇送往宠物医疗机构救治,但最终狗没救回来。这名店主随后也被警方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就因为这个当众砍狗的行为,店主个人信息遭泄露,频频遭电话骚扰,店铺被迫关闭。
“店主突然持刀砍向路边一只哈士奇”,此种情况要么店主精神不正常,要么就是其他原因。
今天下午14点40分,该砍狗事件盖棺定论了:
|10月11日,四川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西河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10月10日15时许,龙泉驿区西河街道翠竹路发生一起犬只伤人后,犬只被砍伤事件。
经走访调查,现查明:当日14时40分,一无主中型犬只进入翠竹路一商铺内撕咬店主饲养的家禽,并攻击前来制止的店主何某某,致其左手手臂受伤,何某某遂使用刀具将犬只砍伤。目前,伤者何某某已前往医院就医,并注射狂犬疫苗。受伤犬只经社区工作人员及公安派出所立即送往宠物医院,医治无效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无公害处理。|
很显然,这是一条未牵绳的流浪狗。流浪狗私闯民宅,毁坏财物,店主奋起反抗,和流浪狗进行了顽强的斗争,最终店主受伤,流浪狗死亡。
店主的行为不论从紧急避险还是从正当防卫角度来说,都是说得过去的。至于有杠精说“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我认为这个是没办法把握的。你不把狗消灭了,狗肯定是要反过来咬人的。面对一条伤人的流浪狗,让被咬的人保持理性冷静和温柔,这种话只能是狗说出来的。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店主当街砍狗情景只是整个剧情中的一个桥段,而这个桥段之前还有另外的桥段,不关注前面的桥段,漠视打狗的原因谈砍狗那是很不道德的,说难听点,只通狗性而无人性。
如果非要说店主砍狗有错误的地方,那就是不应该当街砍狗,这行为确实有点血腥,算是一个错误吧,正确的做法是找个安静无人的地方打狗。但这个小错和自救自保来说,就是微不足道了。
而从目前流浪狗的属性来说,也不存在财产权侵害的问题,因为没有狗主人,就不存在财产权的侵害问题了。不管是狗还是店主的鸡,都算财产,而不是生命,何况这还是一个无主的狗,连财产都算不上。店主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非要承担责任,那就是罚酒三杯压压惊。
网络大V“帝吧官微”对此事件也发了帖子:
帝吧官微:“流浪狗把店主养的鸡咬死了,店主驱赶过程中又被咬伤,愤而将流浪狗砍伤。这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吗,为什么要打电话骚扰店家,甚至给店主送了花圈?
这种极端行为不用该管一管吗?”
这才是重要的问题。在人家店门口摆放花圈的行为,明显违法,建议当地公安机关对摆放花圈者予以拘留。成都龙泉驿区绝不是无法无天之地,也不应该成为无法无天之地。来看一则摆放花圈的案例:
为增加讨债力度,摆放花圈,最终被公安机关拘留。比起今天的新闻来说,讨债摆花圈还“情有可原”,这个都拘留了,何况本新闻事件的摆花圈?建议龙泉驿区公安机关赶紧行动起来,对摆放花圈者予以行政拘留。
流浪狗流浪的时候,爱狗人士们就像死了一般,没有人将流浪狗带回家养;流浪狗被打死了,网上仿佛如丧考妣,狗孝子们一个个蹦出来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们但凡有一点点爱狗之心都应该将狗带回家好好养,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这才是真正的善良,否则就是装逼的伪善。
截至2025年,中国流浪狗数量大约5000万只,从网上的爱狗人士账号覆盖面看,每个爱狗人士领养一只流浪狗,立马就能解决流浪狗的问题,从此流浪狗也不担心被人打死了,爱狗人士们也不用在网上干嚎了。
我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次因猫狗咬伤就诊,其中狗咬伤占比约78.3%,对应约3132万人次;这其中流浪狗是主要致伤源。而流浪狗一旦咬人,原狗主人都TMD死了,基本上就是被咬的人自己承担损失,而流浪狗也因此就被打死。从这个角度说,爱狗人士也应该献出一点爱心将流浪狗领回家好好待它。
社会上的流浪狗一日不清除,就一日不能摆脱咬人的危险,全社会都在承担着这巨大的风险,流浪狗之患该引起重视了。
最后要提醒广大网友,各地都有养犬管理条例,条例中狗的管理部门清清楚楚,如狗患问题严重,直接电话12345投诉主管部门,或者向纪委反映主管部门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