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自天津的崔丽丽在跟随老板出差时遭遇职场性侵后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但涉事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9月10日,崔丽丽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其表示,自己经裁定可获赔偿113万元,但实际执行到位仅2万多元。与该事件相关的多起诉讼正在走法律程序,这场“维权之战”仍在进行当中。9月23日,崔丽丽与前东家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即将开庭。
参加商务宴请酒后遭老板性侵,隔壁房客的录音成为定案关键
2023年9月22日,作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期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断片、应激、自我怀疑后,崔丽丽于当年10月3日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并与酒店值班人员一一沟通取证。
△崔丽丽酒后被老板抱进房间。
崔丽丽表示,当时王某抱着她走在保安前面,直接走到他的房门前,并命令保安把他的房门打开。崔丽丽报警后,杭州警方进行了立案调查。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负责此案件的检察官发现一个线索,这也成为了定案的关键证据。 崔丽丽说:“这几个小时的监控,检察官一帧一帧地排查,最后排查到,凌晨1点30分左右,隔壁的房客走了出来出现在镜头里,而当时他正拿着手机。所以检察官判断,他应该是听到了动静并进行录音,很可能录到我被侵犯时候的情况,并听到我喊‘不要,不要’的声音。”找到这位房客后,结合该录音、证词以及酒店内的公共安全视频,王某的犯罪行为被证实。
案件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4月2日判处被告人王某强奸罪事实成立,有期徒刑四年。而崔女士则因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已无法继续正常上班。但她所在的公司不仅没有帮她申报工伤认定,还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事发时酒店监控记录到的画面。
已认定工伤,劳动争议案件即将开庭
崔丽丽将个人的社交账号更改为“丽丽的战争”,并通过实名和露脸的方式,记录自己的维权过程。
2023年12月,崔丽丽意识到自己应该申报工伤,因为遭受侵害,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事发后她就有申报工伤的想法,但被报警等事情耽误了。
2024年4月2日,被告人王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刑事追责的突破为工伤认定奠定了基础。刑事判决书明确崔丽丽遭受侵害的事实,这一判决成为她主张工伤的关键依据——据最高法行政审判庭的答复意见,职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符合“因工作原因”范畴的,应认定为工伤。
2024年4月18日,在崔丽丽准备申报工伤之际,公司以“未按规定请假、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承认工伤。原先支持她的直属女上司也站在了她的对立面,劝她“以公司为重”。愤怒之后,崔丽丽选择维权,她先后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伤待遇。
△2024年12月,崔丽丽工伤认定成功后拍摄的照片 受访者供图
2024年12月2日,崔女士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写明,崔女士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因不服工伤认定,公司方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7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涉事公司的诉讼请求,对崔丽丽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8月,崔丽丽通过社交平台称,涉事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意味着此前的法院判决已生效,她所受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她表示,维权是一个去污名化的过程,希望有类似遭遇的女性,抛弃内耗,勇敢维权。据潮新闻8月21日消息,崔丽丽案为国内第一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
9月10日,崔丽丽告诉潇湘晨报记者,9月23日,她与涉事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即将开庭。该案因企业不服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企业诉求是希望法院依法判令原告无须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周六加班费等,起诉书显示,崔丽丽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停工留薪期工资为846145.9元。
△9月10日,崔丽丽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她坚信自己能维权成功。
崔丽丽表示,目前很多网友误以为自己已经拿到了113万元的赔偿金,事实上,从维权到现在,她仅获得了2万多元的赔偿。与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涉案金额113万余元)及工伤待遇案件(涉案金额约50万元)仍在走法律程序,这将是一个漫长的维权过程,她会坚持到底,争取公平正义的到来。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